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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来源:国盛公司 作者:国盛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5

海门区常乐镇颐生酒厂东侧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443号,地块面积约50089m275.1亩),东至青龙河,南至张謇故里小镇,西至颐生酿造厂,北至颐生酿造厂新厂区,地块现状为空地闲置,项目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B。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委托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和确认地块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和关注污染物,为地块的后续开发及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及居住用地, 2018年对地块内建(构)筑物开始拆除,拆除完成后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80*80 网格)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3个地表水监测点和3个底泥监测点,共采集送检土壤样品49个,地下水样品4个,地表水样品3个,底泥样品3个。检测项目土壤及底泥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基本项目(45项)、pH、氟化物;地下水为《地下水质量标准》中常规指标(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除外)、苯并(a)芘;地表水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土壤和底泥样品各项检出物质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考虑到地下水中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非毒理性指标,在不开采地下水资源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地下水样品各项检出物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考虑到地表水中总氮为非毒理性指标,在不使用地下水资源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地表水样品各项检出物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Ⅵ类标准

综上,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采样分析调查工作,可作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B)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