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江韵路北横河(西段)生态缓冲区项目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江韵路北横河(西段)生态缓冲区项目水利工程施工。
2、质量标准:确保合格。
项目实施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行业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项目中实施。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招标人: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5、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承包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合格单位。
二、 招标范围
各项工程(土建、给排水、景观、电气等)施工及物资(材料、植被、构配件等)供给等,详见附件工作量清单。
三、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
3、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6、本标段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批准。
7、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所有雇佣的员工购买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全部保险,包括但不限于雇主责任险、社保、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四、投标要求
1、递交地点:南通崇川区胜利路168号智汇产业园11幢一层
2、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10 时
3、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经理 13809086029
4、对中标的单位,将由国盛公司与其签订合同,对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书概不退还。
五、特别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向国盛公司咨询,国盛公司对本招标说明书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