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烧结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 劳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烧结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劳务施工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
2.1.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重钢烧结厂原址场地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劳务施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为2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以下的条件:
(1)营业范围包含或涵盖相关业务内容
(2)具有市政施工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暂停投标并在公示期内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报名
(1)自行下载。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66387618@qq.com以提问。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3日16: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收件地址。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智汇产业园11号楼1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勘探:请投标人认真踏勘现场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后不得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方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胜利路168号智汇产业园11-1
联系人:叶先生 1586285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