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地块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地块面积约74656平方米(约111.984亩)。本次调查地块北至荒地;东侧至中锋路;南至为正锋路;西侧至先锋横河。地块北部中间被调查地块包围区域为南通恒胜水电设备安装公司。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8月,根据调查情况,1970年之前,地块西半部分为荒地,东半部为农田和民宅;1970年至2007年地块西半部分为先锋钢丝绳厂和金属耐磨铸件厂,东半部为农田、民宅;2007至2015年期间,原金属耐磨铸件厂区域和原先锋钢丝绳厂的合绳车间改为骆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家纺销售和生产,东半部分民宅于2013年拆除;2015年至2016年地块内建筑闲置;2016至今地块内建筑拆除;2016年至2021年9月为荒地;2021年10月至今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在建工地。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原先锋钢丝绳厂的原辅料装卸区、热处理车间、拉丝车间、酸洗磷化车间、合绳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耐磨金属铸件厂区域,涉及特征污染物主要有pH、苯并[a]芘、铅、锌、石油烃、锰、铬、磷酸盐、硝酸盐和氯化物。
调查地块北侧为荒地;东侧为中锋路,隔路为农田民宅;南侧为正锋路,隔路为南通别业;西侧为先锋横河,隔河为农田与民宅。地块北部中间被调查地块包围区域为南通恒胜水电设备安装公司,仅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工作,地块周边区域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
综上,由于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地块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因此需开展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工作。
2、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了一次进场采样,采样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6个(含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土壤钻探深度6m,共送检土壤样品104个(不含平行样);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个(含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井深6m,检测项目包括pH、总磷、磷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重金属10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锰、锌、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石油烃(C10-C40)。
3、检测结果分析
(1)土壤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出pH、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锰、总铬、石油烃(C10-C40),相关检测因子检出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地下水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出pH、汞、砷、总磷、磷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所有相关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4、结论
根据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土壤样品检出数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样品检出数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值。
综上所述,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镇区二期安置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满足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